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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示公告

关于2021年4月份基层河长巡河履职情况的通报

刘杰 2021-5-12 10:43 廊坊市河长制办公室 617226 0

摘要:  4月以来,我市在全省河长制信息平台上共注册登记各级河长3019人,激活3019人。截止到4月底,各级河长利用“河长云”APP累计开展巡河调研8.94万余次,巡河发现问题403个,接到公众投诉问题2个。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...

4月以来,我市在全省河长制信息平台上共注册登记各级河长3019人,激活3019人。截止到4月底,各级河长利用“河长云”APP累计开展巡河调研8.94万余次,巡河发现问题403个,接到公众投诉问题2个。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:

一、各级河长巡查情况

按照巡河要求,县级河长每两月对责任河渠至少巡查1次,乡级总河长每月对管辖区域内任意河渠至少巡查1次,乡级河长每月对责任河渠至少巡查2次,村级河长每周对责任河渠至少巡查2次。3-4月全市县级河长巡河率均达到100%,4月全市乡、村级河长巡河率均达到100%。

二、存在问题

从统计情况来看,各级河长巡河率虽然达到100%,但部分河长没有做到责任河段每次巡河全覆盖;部分河长责任意识淡薄,巡查流于形式、走过场,对问题视而不见。4月份,市河长办明察暗访,发现文安县涉河问题255个,霸州市71个,廊坊开发区4个,与河长巡河发现问题数量存在较大差距。

三、工作要求

一是全面进行排查。各县(市、区)及廊坊开发区对辖区内河渠进行拉网式排查,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到位,坚决杜绝问题反弹。二是强化河长履职。各县(市、区)及廊坊开发区要督促各级河长利用巡河软件严格按照巡河要求,常态化开展巡河护河,责任河段要全线踏勘,重点部位要反复巡查,确保第一时间发现问题、第一时间处置到位。三是加强督查督办。各县(市、区)及廊坊开发区要进一步加强督导检查,定期组织开展联合督查和专项检查,对典型突出问题倒查河长履职和部门责任,并对巡河走形式、走过场、巡河履职不到位的相关人员严肃追责。

廊坊市河长制办公室

2021年5月1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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