会员登录 立即注册

查看: 1250580|回复: 0

罪恶之源

[复制链接]

205

主题

207

帖子

986

积分

高级会员

Rank: 4

积分
986
发表于 2020-10-28 19:01:15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李杰 2020-10-28 19:01:15 1250580 0 显示全部楼层
罪恶源头,是制造罪孽者。罪恶之尾,是消费需求者。
追本溯源,说钱是罪魁祸首,是不对的。因需求而刺激罪恶的产生。欲望是罪恶的根因。藏獒能从几百元炒到天价的几百万,原因就是消费者日益膨胀的欲望,欲壑难填,造就了天价藏獒,而今回落到地摊价。砸谁手里谁活该。这当然不是犯罪而是市场经济的规律。我要说的是罪恶。食用鲜奇百怪的动植物,导致濒危动植物逐渐灭绝。这是消费者的原罪,不能都怪罪到滥捕滥猎和饭店身上。我们最常见的就是处罚了直接犯罪者,而忽略了万恶的消费人群那罪恶的胃口。法律不惩罚食用者将不会斩断为了需要而干冒判刑的人。就像有一句话叫无语则无求。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。惩罚不仅仅是卖方更要严厉打击买方。如此方可有力遏制犯罪的发生。吾以为!
廊坊新闻网www.lfnews.cn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| 立即注册

本版积分规则 返回列表 发新帖

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