刘杰 发表于 2020-8-26 09:46:02

固安县东湾乡大辛庄东村村委会委员王军被开除党籍

固安县东湾乡大辛庄东村村委会委员王军,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,犯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,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3.6万元,已构成严重违纪。依据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有关规定,经中共固安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,决定给予王军开除党籍处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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